问题 | 交通逃逸致人受伤哪个部门管辖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且导致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案件,通常情况下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立案和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置这些类别的案件过程中,主要需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其次是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再有就是依据事实真相来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在最终确认了逃逸方的法律责任之后,将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其应有的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车辆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如果事故导致有人身伤亡的话,车辆驾驶人应该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且要尽快向正在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如果因为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变更现场环境的话,那么必须要标注出改变前和改变后的具体位置。 同时,车上的乘客、路过此处的车辆驾驶人和行人也有义务提供帮助和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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