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找人顶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中若有人冒名顶罪,其所面临的法律制裁将会相当严厉。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本身便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惩罚。 而找人替代自己承担责任的行为,更是对司法程序的严重干扰,将可能遭受拘留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倘若该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还将依法接受刑事追责。 同时,代替者也将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这主要取决于事故所引发的后果及其严重性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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