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公诉原告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公诉案件之中,通常是由各级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刑事公诉。
而在此同时,作为案件的受害者方,同样享有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起诉并亲自出庭参加庭审的合法权益。 交通肇事罪在法律上被归为刑事公诉案件范畴,因此,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其公诉职责。 至于受害人在整个案件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以及参与程度,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受害人自身的意愿。 若受害人在事故中遭受了实际的物质损失,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相应的赔偿,那么他们便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出席庭审,以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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