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主责不判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主要责任人可适用的免予刑事处罚标准通常为:在交通意外事件中,倘若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相关法规,进而引发了重大事故,但并未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即没有造成致人重伤;
也未导致人员死亡,甚至未对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害等严重后果,依照同款法律条款的有关规定,此类肇事者有可能避免被施加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 然而,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即便其所引发的事故并未产生上述严重后果,仍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因此,对于肇事者是否应被判定有罪,以及量刑的轻重程度,都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肇事者的责任大小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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