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需受害者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并不完全依附于受害者的诉讼主张。
倘若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严重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便受害者未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构亦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然而,若受害者发起民事诉讼,寻求损害赔偿,则肇事者可能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当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证属实,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这就意味着,若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追究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无需等待受害者的诉讼请求即可提起公诉。 综合以上分析,交通肇事罪的起诉并非必然需要受害者的诉讼请求,人民检察院可依据法律规定及调查结果自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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