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对交通肇事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其内容如下:
当交通运输行为导致一人及以上人员受重伤,且该责任人需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时,并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 首先,罪犯必须在饮酒或滥用毒品之后驾驶机动车; 其次,由于自身没有持有驾照而驾驶机动车; 同时,如果已经清楚了解到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或安全机件失灵; 或者明知道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尚未登记注册或存在报废情况; 再者,由于超载严重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最后,为了规避法律追究,潜逃出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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