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和性质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向社会大众明确指出,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事故责任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追讨,利用自身驾驶技能,或是遗弃车辆等方式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的本质属性在于,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车祸犯罪完毕后,选择逃离现场甚至导致被害人死亡,因此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根据犯罪理论,假如这种行为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那么它实际上便无法构成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然而倘若这个行为是在新的、蓄意的放任心理支配下进行的,那么毋庸置疑,这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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