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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罪追责应由谁启动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判定涉嫌犯罪之人的犯罪情节已被详尽掌握,证据真实且充足,足以证明其应承受刑事处罚之时,便应依法做出起诉决策,并向当地法院发起公诉请求。这就意味着,人民检察院担任着启动追究刑事责任程序的重要角色,负责将相关案件递交给人民法院进行严谨公正的审判裁定。若犯罪嫌疑人身心愿意承担罪责,承认违法行为,接受法律制裁,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会对其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综上所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与惩处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履行主导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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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3: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