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到检察院要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的调查工作告一段落后,涉案材料将会被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通常而言,这一过程所耗费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对于情节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酌情延期至一个半月之久。若人民检察院在此期间发现尚需对相关证据进行补充侦查,有权将案件发还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是这种情况下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且每一次补充侦查所需的时间仍需控制在一个月之内。而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总计所需花费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个月。
然而,如遇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批许可,审查起诉期限还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