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湖南高速交通肇事罪不起诉的原因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解答
律师解析:
湖南省境内高速公路交通肇事案中,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其主要原因可能包括:1.检方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发现相关证据尚不足以证实涉案人员确实存在犯罪行为;2.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涉案人员并未表现出明显的过失或不当行为,其所涉及的情节相对轻微;3.涉案人员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责任,对受害人进行了充分的赔偿,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因此该案件的社会影响较为有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8: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