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警察是如何破案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收到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报警信息之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与取证工作。抵达现场后,应立即展开紧急救助,以挽留伤者生命并把握最佳处理时机。
同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肇事者,划定适当的现场保护区域,积极搜寻目击证人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情况以及为后续调查取证提供有力支持。对于肇事逃逸的案件,应立即部署警力进行拦截,确保将其绳之于法。在进行现场勘查过程中,务必做到及时、迅速且全面细致。对于现场所发现的证据,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提取,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物证,也应尽快安排相关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以获取更为准确的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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