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交警一直说找不到人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肇事逃逸现象,倘若交警始终表示无法追捕到肇事者,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1.保持耐性: 尽管交警都会竭尽全力搜寻逃逸者,但这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 若在交警已全面运用各种搜寻线索及方法后仍无法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那么此起交通事故尚未得以侦破,此时受害方当事人需尽可能保持耐心等待。 2.积极配合调查: 身为受害人,您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肇事车辆的车型、外观色系、显著特征以及其逃逸时的行进方向、逃逸驾驶员的体态外貌等相关重要信息,以协助警方更好地追查肇事车辆及其驾驶者。 3.申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即便肇事人员未能成功逮捕归案,受害方当事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着手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关键性凭证。 4.获取法律援助: 如若您为受害人并认为警方存在刻意拖延或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那么您有权向监察部门提出投诉。 与此同时,您亦可通过咨询律师,更深入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益及合法维权途经。 请牢记,针对广大肇事逃逸案件来讲,即使最后案件陷入困境,无人能够提供有效目击者或证人证据等手段,进而导致该案无法破解的情况下,受害人仍可在这些阶段内优先受到国家法规制度的保护,获得及时的救治。 并且,倘若您知晓肇事车辆所属的保险公司,还可以向其追讨应当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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