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的认定条件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者逃逸行为的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肇事者应当明确知晓事件已经发生并亲自操纵汽车或者主动放弃车辆离开了事故现场; 其次,若肇事者自认为自身对于事故没有责任,同样也可以驾车离开现场; 再次,如果肇事者持有涉嫌酒后驾驶或者无法出示驾照等违纪情况,在报警之后未自觉履行等待处理命令,擅自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再回到现场的,也可视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此外,即使肇事者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是若未进行报警并且无缘无故离开医院的,也将被视为逃逸行为;而当肇事者在面对调查时选择逃避或者离开现场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但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依旧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最后,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者未经协商支付的赔偿金额明显不充足的情况下,若肇事者未留下个人真实信息,但有充足证据证明其是被迫离开现场的,一样会被视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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