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行为主体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避的行为。
请注意,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即便当事人全然不知情,但如若交警部门鉴定事件确实存在,且当事人从现场离开,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其行为便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之嫌。 此间毫无争议之处在于,无论当事人自我感知是否知晓事态的严重性,都将被判定为负有法律责任。 在面对交通肇事逃逸时可以尝试这样理解:当遭遇类似问题时,首先要做的便是尽可能地寻找并列举足够充足的理由和证据,以期能够使交警相信我们当时遇到的困境无法及时察觉到交通事故的存在。 其次,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表达服从交警部门的指令,以及全力配合妥善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以便留下一个给众人展示自我主观意愿从未涉及事故逃逸的良好品行印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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