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起诉,可以是原告的妻子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很抱歉,不能直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程序,但您仍然有机会作为代理人参与其中。
首先,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而身心受损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人士,完全具备法律上成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的资格。 其次,若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了经济方面的财产损失者,同样享有成为诉讼中主张权益的原告之权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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