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醉酒驾驶交强险车辆损失是否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由于司机酗酒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对他人所驾驶的汽车造成了损害,且涉及到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内的赔偿问题时,保险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支付相应数额的医疗抢救费用,同时享有向直接责任人(即酗酒肇事者)追讨赔偿的权利。
然而,就汽车本身所遭受损失的赔偿部分而言,交强险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介入,原因在于酗酒驾车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范围,并且也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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