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醉驾不起诉标准最新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苏州地区开展的醉驾案件公诉处理过程中,决定不起诉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水平、有无重大过错加重刑事责任的情节(例如引发交通事故或者无驾驶证驾车等行为)以及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悔过态度和展现出的诚意等等。 总的来说,假如涉案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并不算高,并没有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同时,犯罪嫌疑人本身又能积极承认错误,展现出真实的悔过之情的话,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不起诉的可能性会相对提高。 不过,最终是否能够被判为不起诉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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