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达到危险驾驶罪的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危害交通安全罪(也称为危险驾驶罪)的标准通常依照下述几种情况进行判定:首先是一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且故意进行追逐竞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情节已经达到非常恶劣的程度;
其次是指明知自己已处于酒精影响之下仍继续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 第三则是涉及到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行为,其严重超过了额定的乘员载客量,或者是严重超出了规定的最高时速; 最后一种情况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然而,要确定某一特定行为是否构成危害交通安全罪,还需综合考虑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以及驾驶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仅为轻微的超速行为或者一般的违规驾驶行为,那么很有可能并不足以构成危害交通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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