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是否要刑事拘留三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酒后驾车是否必须要接受为期三天的刑事拘留这一问题,难以做出统一明确的回答。
因为酒驾行为可以区划为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两种情况。 在酒精含量低于规定标准的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受到暂时吊销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罚款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金额的行政处罚,且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涉及到刑事拘留层面。 然而,如果因饮用过量含有酒精饮料导致其体内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法定上限(即醉酒状态)而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辆行为,则这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行,通常情况下驾驶员将会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但具体拘留时间并不确定为固定的三天,而是应该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来由负责调查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慎评估并作出相应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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