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从何说起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定罪——即“危险驾驶罪”的界定,主要依据于四种特定情况:首先,当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临界值,即可被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其次,对于那些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如在道路上实施超速、频繁并线、别车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操作。 再次,如果驾驶员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也将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后,若驾驶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并因此危及到公共安全,同样会被认定为犯有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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