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可以不予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境之下,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者有机会获得无罪释放。
例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之规定无需处以刑罚,亦或免于刑罚的时候。 倘若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真诚地为其行为懊悔不已; 并且犯罪情节轻微,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刚刚超出醉驾标准,并未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和损失,驾驶的距离也相对较短等等; 同时,也没有任何加重处罚的情节存在。 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将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的醉酒程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类型、车辆行驶的道路状况、行车速度、是否已经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真心实意地承认错误并表示忏悔等因素,若经综合考量后认为可以对该犯罪嫌疑人不予提起公诉,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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