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最新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明确指出:在道路范围内机动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者,将处以拘役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1)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者;
(2)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 危险驾驶罪通常被判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决时,会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驾驶的具体路段与时间、是否引发交通事故及其严重性等等,均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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