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缺少有效要件,导致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 | 劳动合同的效力 |
分类 | |
解答 |
![]() 劳动合同效力的含义1、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方违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和遵守法定程序。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体部门招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二、合同内容合法。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这里, “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法律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假若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为十个月,由于违背了上述“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显然是无效的。 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 四、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27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1、劳动者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情形 (1)未满16周岁签订劳动合同在被发现时已年满16周岁,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从订立时就无效,“年满16周岁”只是一个法律事件并非行为,不能产生使合同生效的默示效果。年满16周岁后双方愿意继续劳动关系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法没有排除,则应视为受劳动法调整。 (3)精神病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判定?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工作。 (4)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判定?必须首先由用人单位为外国人向主管部门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方可就业,合同也才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 (二)因内容不合格而无效 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试用期超过6个月,则该条无效。还包括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比如贩毒、色情等。 (三)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1、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手段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招工广告,许诺高薪,但签约后不能兑现;劳动者隐瞒身体状况,伪造学历等而订立劳动合同;饭店雇佣身无分文的打工妹,包吃住每月只给100 元。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应当首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其对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作出最后裁决。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权力。 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一)对于劳动者依据无效劳动合同已履行的劳动给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二)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无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的效力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