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造成两车受损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133条法规及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2条规定来看,倘若在醉酒状态下进行机动车驾驶且由此引发交通事故,致使两辆车辆受到损害,那么这种情况或许会触犯到过失交通事故罪。
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量刑情况,将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因素,例如,醉酒的严重程度、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所承担的责任比例、事故所带来的财产损失度,乃至其他可能影响责任程度加重或减轻的情节等。 如果在上述情况中,醉酒驾驶行为被视为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并导致两辆汽车遭受损害等不良后果,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对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损失”。 同时,鉴于醉酒驾驶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范畴,因此,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然而,具体的刑期裁决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包括证据的搜集、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员的悔过表现等等。 法院将会全面权衡这些因素,以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若醉酒驾驶行为并非事故发生的主因,或者存在其他可减轻责任的特殊情况,那么判决结果也可能会相应地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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