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如下几种: (1)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财产侵权行为; (2)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什么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 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什么呢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指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行为的主体并不一定是侵权责任的主体,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能会因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而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可能因其职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而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都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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