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取保候审再次驾车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属于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之一。
在案件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若涉案人员再度实施醉酒驾驶行为,则极有可能触犯“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相关条款。 因此,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中处罚较为严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至于具体的处罚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予以综合考量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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