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签署的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签署的协议是否必然有效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情况往往有三种: 第一,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公民,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将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签署的协议也将被认为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第二,未满八周岁的幼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除非为纯获益合同或与之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签订的协议外,任何协议都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这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正公义。 第三,对于年满八周岁且已超越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所签署的协议将属于效力待定的类型。 如果得到了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那么这些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有效; 但若未获得追认,它们将可能被视为无效。 然而,对于那些纯粹只收益而没有任何损失风险的合同,或者是那些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水平及精神健康情况相符的协议,是不必经过追认程序而自动生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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