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开车碰人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严格规定,倘若交通意外系因驾驶员蓄意为之而引发,则将视为保险公司享有免责权的情况,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然而,若出现如下任一情况,保险公司仍需在强制性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必要的医疗救治费,且拥有对侵权主体进行追偿的权力:(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的;(2)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车辆正处于失窃或抢劫过程中;(3)被保险人存在恶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当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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