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饮酒驾驶所面临的法律处罚,其具体情况将依据驾驶员所达到的酒驾程度(饮酒驾驶抑或是醉酒驾驶)进行划分和规定。
首先,饮酒驾车的定义为: “在车辆驾驶过程中,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且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行为”; 而醉酒驾车则被严格界定为: “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驾驶行为”。 其次,针对饮酒驾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一)若驾驶员属于饮酒驾驶,将会被暂时扣留六个月的驾驶证,同时会被处以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 若该驾驶员曾因为同样原因遭受过处罚,那么再次进行饮酒驾驶的行为,将会受到最长10天的拘留以及至少1000元至最高2000元的处罚,并且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二)如果驾驶员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运营车辆,那么将会被处以最长15天的行政拘留以及高达5000元的罚金,同时其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并在五年之内无法获得新的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举措,明确规定了如下约束性措施: (一)如果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进行驾驶活动,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将其约束直至清醒为止。 在此基础上,驾驶证将会被吊销,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五年内禁止再次申请获取驾驶证。 (二)倘若驾驶员醉酒驾驶运营车辆,同样会面临公安机关的约束,直到清醒为止。 对于这种行为,驾驶证将会被吊销,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在十年内不得再申领驾驶证。 如果该驾驶员在再次寻求驾驶证之后仍然试图驾驶运营车辆,也是不被允许的。 (三)无论饮酒驾驶抑或是醉酒驾驶,只要涉及恶性重大交通事故,都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驾驶证将会被吊销,且终生不能再次获得。 历史严重的醉酒驾驶行为者甚至可能遭到法律的制裁,形成刑事案件性质,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处理,一旦嫌疑人被判定有罪,下场可能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附加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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