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涉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由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控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进行从严重新清醒的处理,同时吊销驾驶员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该类行为所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倘若构成犯罪,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并由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控部门回收驾驶员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此种情况下,驾驶员将会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交通后果,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程度时,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不同情况,处以不同刑罚,包括但不限于拘留和罚金。 对于因醉酒驾驶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比如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等,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