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辽宁省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辽宁省内,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处理原则,我们完全按照全国范围内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针对诸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重追逐竞驶等此类危险驾驶行为,均将被判处相应的拘役,同时会施加罚款的严厉惩罚。而具体的刑期以及罚款金额大小,则视乎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与法院对司法程度的综合评估来确定。除此之外,还可能伴随着吊销驾照、禁止再行驾驶等多种行政方面的相应惩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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