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应起诉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具有以下任意情形者,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予起诉:
首先是追逐竞驶且情节情况极其恶劣;接下来是因醉酒而驾驶机动车辆; 再者就是在从事校车服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应当按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倘若这些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并予以相应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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