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危险驾驶罪法院会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判定犯有危害行车安全罪,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规定,将会面临正规的司法程序进行裁决。这个罪名侧重于对道路上因醉酒而实施驾车行为以及任意追逐赛事的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定义。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很可能会做出对被告人执行短期监禁,且处以罚金的决定。最终的刑期的确立和罚款金额的大小,需经过详细分析和考虑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后续影响以及被告人在整个事件中的认罪表现等诸多因素后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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