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一般指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公民在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存在以下几种行为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被判定为触犯刑法所定义的危险驾驶罪:
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严重; 其次,当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或超出80毫克/100毫升仍坚持驾车的情况; 再者,从事校车业务以及乘客运输活动中,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或是规定最高行驶速度的举动; 最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社会公众安全造成实质威胁的行为。前三类行为皆属于抽象危险犯,即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便可视为构成犯罪。 然而,若在人迹罕至的偏僻小路进行醉酒驾驶,由于缺乏抽象危险性,因此并不构成犯罪。而最后一种行为则属于具体危险犯,需依据具体案例来判断其是否对公共安全构成实际威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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