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合肥量刑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施以拘役之罚,同时并处罚金。
而所谓“危险驾驶罪”则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竞争性行驶,情节十分恶劣者; 其次,是在酒精作用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最后,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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