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开车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交通事故的相关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或者虽然他们认为自身没有任何责任,却仍然驾车驶离现场;或者即使当事人有酒后驾车以及无证驾驶等行为嫌疑,在报警之后也不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职责,选择弃车离开现场后又擅自返回;或者尽管当事人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但是并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这一系列行为均被视为逃避法律责任,因此都属于逃逸范畴。
一旦被认定为逃逸,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不仅要承担事故所有可能产生的损失赔偿,情况严重的,甚至可能遭到刑法的制裁。 此外,无论是在开放性的社区还是在封闭式的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选择离开现场,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对于造成了轻微事故而选择逃逸的行为,交警部门将给予罚款、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然而,若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而选择逃逸,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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