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驾车是不是一定要去指定的交警队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理方式,并非仅限当地进行处理,驾驶者也可以选择在违章发生地接受相关处罚。
如若这是驾驶人员首次涉及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会被暂时扣留为期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要处以最高不超过两千元人民币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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