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撞到人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各项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肇事方必须先期垫付医疗费用。
然而,从一种更具人道主义关怀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倘若被告方具备这样的能力,提前为患者垫付部分医疗费用,无疑可以极大地减轻受伤人员的治疗负担,同时,这一行为亦有可能对于未来的纠纷解决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假使您已经购买了足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者险”),那么在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将会承担起相应的理赔责任。 然而,保险公司的赔付过程往往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因此,如果您决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务必要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支付凭证,例如医院开具的收款收据等,以便于在责任赔偿义务明确之后,能够与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的核算工作,或者在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过程中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加以运用。 总的来说,是否应当垫付医疗费用,应该结合您个人的实际状况和经济承受力进行全面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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