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事故次要责任对方伤残的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机动车辆事故导致另一方伤残的案件中,责任方若被判定负有次要责任,那么其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将首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
然而,如果赔偿数额超过了交强险的理赔上限,则超出部分将依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来分摊。 通常情况下,次要责任方所负担的责任比例约为总责任的30%。 在具体的赔偿项目上,主要涵盖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的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才能得出确切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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