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责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务必对现场进行保护,确保安全无虞;
其次,按照规定要求启动危险警示灯,以提醒他人注意; 同时,在现场合适的地点设立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接下来,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警部门前往现场勘察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紧接着,应当向所属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 若车辆在事故中有损坏情况,需根据实际损失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具体的理赔金额。 倘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展开救治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 在此期间,务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现场照片、对方车辆及驾驶员的详细信息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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