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怎么不赔路费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据相关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这意味着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无论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如何,均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系由受害人蓄意造成,则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情况负责赔偿。 (二)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即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不对其负赔偿责任,而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在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预先支付抢救费用,同时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1)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制度。 责任限额根据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划分(请注意,并非按照责任大小进行划分):当责任人存在过错时,保险赔偿的限额设定如下:;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反之,当责任人无过错时,保险赔偿的限额设定如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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