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伤他人但不是全责时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不幸驾驶车辆造成他人受伤并依法承担非全责时,我们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在此过程中,我们请您务必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保险公司将会在他们所承保的范畴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受益人,这其中包含了如治疗所需的医药费、住院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用、必要的交通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餐饮补贴和营养补充费用等。 同样重要的是,自车祸发生之日起,因受害方无法正常工作而支出的工资损失也将被视为合理赔偿。 此外,如果受害人身亡或者致残,他们有权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 此外,保险公司还会提供丧葬抚慰金这些费用都包含在保险责任之内,但如果某项费用并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话,保险公司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详细说明拒绝赔偿该部分费用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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