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偿可以不签字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在发生车祸时,若保险公司已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明确判断并确定肇事方在此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受害方对此拒绝签署确认书,肇事方可照常在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取赔偿。这是因为保险合同乃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它通常不会与第三方产生直接的法律联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作为保险投保人的一方会向保险公司提出权益主张,而事故受害人则被视为共同受益方。除非通过诉讼程序,否则他们通常并不具备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资格。然而,如果投保人已经预先支付了受害方的损害赔偿款,那么在交通事故中的保险赔偿金获得批准之后,无需受害方再次签署确认书,投保人依然能够顺利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不过这里需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发票必须已经提交给保险公司,并且事故双方已经就此达成和解协议,受害方不得再向人民法院主张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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