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需要联系保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遭遇交通事故,并引发赔偿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这乃是正常现象。通常此类矛盾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调解,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结果将由法官裁定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原告在诉状中所指的对象可能是保险公司,但实际上,作为肇事方的您仍然被列为首位被告,而保险公司则为次要被告。对于此种情况,您无需过于担忧。只要您的车辆已购买全面的保险,赔偿款项便可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的判决也将倾向于判令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庭审过程中,如您需出示相关证据,务必及时呈交,以便法官了解事实真相。若法官采纳您所提供的证据,证实您无过失,则诉讼费用将不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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