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损保险拒赔多久通知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责任于拒绝理赔之决定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发送拒赔通知书,并详细阐述不予以赔偿的理由。
此外,保险公司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最迟应在30日之内完成定损报告的制定与评估工作。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无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抑或是受益人都有权提出索赔申请。如保险公司发现提供的资料不足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须即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需补充的证据及资料,以便当事人准备充分后再次提交。 在确保所有所需材料完整无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亦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事件作出准确核实。若产生需进一步处理复杂情节等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应对此在30日内做出明确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