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定损之后不理赔算出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办理保险时进行了保险事故报告,然而却未能获得相应的理赔款,那么这并不被视为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对于车辆保险来说,进行了事故报告但未获得赔偿并不会记录为实际发生的保险风险,只有当理赔款项得到最终结算后,才能视为实际发生了一次保险事故。
其次,就车险而言,其第二年度的保费会受到前一年车辆事故发生次数的显著影响,从而导致保费的相应增加。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了保险事故报告,但是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理赔款,那么这并不会对第二年的保费产生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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