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保险会不会拒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新车尚未挂牌,无有效临时车牌或临时车牌逾期,由此引发的损失。
2.车辆未能按期进行年度检验或者未能顺利通过年检,在此情况下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车辆进行维修过程中,因遭遇意外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4.意外撞伤自家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时不慎丢失。 6.被保险人自愿放弃对相关责任方的追偿权利。 7.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受损或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8.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未向保险公司报案。 9.在缴纳保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10.车辆新增设备遭受损害。 11.车灯或倒车镜单方面破损。 12.在深水区强行启动发动机,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 13.车辆上的物品碰撞导致车辆受损。 14.未经保险公司定损便自行进行维修。 15.车辆零部件被盗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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