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追尾保险公司赔偿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尤其是汽车追尾事件,保险公司并非必定全额支付赔偿款,其将依据肇事车主所购买车辆保险中的保险类别来确定其在责任范畴内应负的责任比例和赔偿限额,同时也有明确的免赔事项,这部分损失是不会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倘若赔偿费用超越了理赔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仍需车主自行承担。通常情况下,后车追尾行为往往是前车无过错导致的,因此前车需要负责承当后车的修复及经济赔偿费用。若后车购买了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该保险可用于支付相关赔偿。
然而,若交强险无法完全覆盖赔偿费用,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便可接续赔付。除此之外,被追尾的车主亦有权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等保险类别内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追尾属于双车事故,其中必有一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是否能够全额赔偿,则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为主要责任方。若被保险人非主要责任方,那么汽车追尾所产生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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