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后颈椎受伤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人员受伤,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所有相关费用进行全额赔付;这主要取决于所购买的保险金额的大小。
首先,如果您仅投保了强制性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仅对医疗费支付高达1万元人民币的补偿,对财产损失则提供2千元人民币的赔偿。 此外,其他诸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总和,最高可获得11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然而,超出此范围的任何费用都需由您自行承担。 其次,若您在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还额外投保了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车辆损失险等,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保险公司仍会使用您的商业保险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您所购买的保险额度。例如,假设您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20万元人民币,那么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最高赔偿金额也将限制在20万元人民币以内。一旦超过这个数额,剩余的费用就需要您个人承担。 另外,如果伤者在未来出院后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只要您的保险额度尚未达到上限,那么保险公司仍会继续承担二次手术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