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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尾怎么赔付对方损失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追尾事故中,往往将责任判定给后方行驶的车辆,即全责方。
作为全责方,应当对前方车辆因事故而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可能存在的车辆价值损耗(例如车辆折旧损失)以及拖车费用等直接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则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及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首先应由双方各自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进行赔付,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再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依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若未购买商业保险,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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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37:13